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“申请人”)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向慈溪市人民政府及市级部门、镇(街道)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 (一)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《慈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“《申请表》”,详见附件),也可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( www.cixi.gov.cn)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(复制有效),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。 (二)填写要求 1、《申请表》要逐项填写,字迹清楚、工整,不得涂改; 2、准确、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、联系方式等; 3、尽量详细、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; 4、每份《申请表》限填一项申请内容。 (三)受理流程
 (四)收费标准 1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,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。 2、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,凭有关证明,可减免相关费用。
温馨提示:*在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之前,请仔细阅读该单位“信息公开指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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