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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诚地欢迎您为市总工会的工作提出建议,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。我们向您表示衷心感谢。
通过来信等方式向政府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利。对于受理问题和不予受理问题的范围请参阅“信访条例”栏目,请您自觉遵守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;受理件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,情况复杂的,按照《信访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在60日内办结,情况特别复杂的,可以再延长办理期限,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。 [来信须知] [使用帮助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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