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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诚地欢迎您为市教育局的工作提出建议,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。我们向您表示衷心感谢。
通过来信等方式向政府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利。对于受理问题和不予受理问题的范围请参阅“信访条例”栏目,请您自觉遵守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;受理件一般在15天内回复,情况复杂的将作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超过信访条例规定的60天。 [来信须知] [使用帮助] |
| 注:为便于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、问题作进一步了解和答复,请您详细填写真实姓名、Email地址、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!凡没有留下真实姓名和具体联系方式的信件,仅作阅件处理,不作回复。以下带*的为必须输入项。在您提交完信件之后系统会返回给您一个查询编号,您可以随时通过此编号查询信件的处理状态;同时请您设置一个信件密码,如遗忘了查询编号可以凭此密码取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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